又一活久见系列,韩流元祖H.O.T继17年后终于合体却成了被告 - 遭遇商标主人的起诉要求损害赔偿출처:广东育资律师事务所 文熙俊!张佑赫!安胜浩!安七炫!李在元! FOREVER
(图片来源于韩国网站naver,如侵权即删除) 由于爱豆都是在经纪公司计划部的培育下出道的,一切问题均交由经纪公司包装管理其中就包括注册商标,爱豆并非是商标的所有权人,随着爱豆的知名度日益扩大,爱豆的商标也就越发广为大众所知,由此产生了爱豆和经纪公司之间的经济利益纠纷问题。在k-pop产业日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许多著名的组合也陷入了商标权纠纷的泥潭中无法轻易脱身。一旦组合成名,巨大的商业价值让很多人都无法放弃利益。韩国著名组合神话,Beast,T-ARA都曾经因为商标权的问题面临巨额的商标侵权官司,损失惨重。根据韩国商标法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后,每过十年支付一定的手续费(301万韩币约等于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就能继续延长商标所有权。商标权不像专利那样有期限限制,只要缴纳手续费就可以继续永远的享受商标权。H.O.T的商标是2010年注册的,现在还没到十年,而且金某在2018年1月份的时候让完全不相干的歌手用H.O.T的名字发了一张专辑,这也可能是已经知道H.O.T要开合体演唱会金某的一种应对策略。看来H.O.T要回这个商标要花不少钱了。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议组合成员们可以在组合名称确定申请商标权利的同时,申请登记自己的名字,成为商标的权利人,可以避免自己被卷入商标侵权诉讼漩涡中。或者在经纪公司申请注册商标市提出反对异议,例如著名组合T-ara就是通过向韩国特许厅提出异议,根据韩国商标法规定“如果艺人组合的名称已经出名了,具有可识别性,要注册这个商标就需要得到组合全体成员的共同申请,或者是第三人已经得到了全体组合成员的同意而申请注册商标的。否则不予以注册商标。” T-ara就是根据此条款,韩国特许厅从而驳回了原经纪公司申请注册T-ara商标的请求。最后是通过诉讼来解决商标侵权,从而使得原来的商标“无效化”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