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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立冬·律师(管理合伙人)

中国及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知识产权委员会 主席
中山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导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校外导师
仲裁员   香港CIMA认可国际商事调解员及培训师

入选司法部“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
广东省政府 国际法业务专家
大韩民国/新加坡/菲律宾驻广州总领事馆 法律顾问
广东省律师协会 理事/涉外法律服务讲师团讲师
广东省律协“一带一路”与外事工作委员会   主任

深圳市律协“一带一路”及涉外专业委员会   主任

深圳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创始   理事

澳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 学术顾问
中国东盟(澳门)仲裁协会 荣誉理事
华南知识产权仲裁院 名誉院长
深圳市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   评审专家

潘立冬律师1990~1997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国际法方向)。2003~2004年就读于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专修公司法、银行商事法、保险法等,获法学硕士学位。主要执业领域:保险法、公司法、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并购。


潘立冬律师2016年加入广东育资律师事务所, 担任管理合伙人至今。在此之前,有着丰富的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验。1998年底至2016年,就职于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历任合伙人、深圳分所主任等;1997年至1998年,在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处工作;1996年到1997年,在美国美亚(AIU)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AIG公司成员)理赔部工作;2004年,在美国留学期间,在美国联邦法院南伊利诺斯地区法院及KEESAL,YOUNG & LOGAN律师事务所实习及工作。


潘立冬律师在AIU理赔部工作期间,处理大量代位求偿案件;律所执业期间,为多家国有、私营和外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提供金融及相关法律服务。2010年至2012年, 潘立冬律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被聘为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责任人, 对保险公司相关保险业务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潘立冬律师为多家公司就公司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一般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制订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或规章,就公司及其雇员日常的经营活动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公司起草、审阅、修改法律文件;为公司的重要经济活动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谈判;协助公司处理并购、撤资、建立分公司、股权及信贷事宜;协助客户制订劳动合同及公司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并协助客户就劳动纠纷进行协商,处理劳动仲裁及诉讼。


潘立冬律师还协助公司处理知识产权事宜,协助公司管理和保护无形资产并处理专有技术及商标、版权与商标纠纷及诉讼;代理多家公司处理商事及海事仲裁与诉讼,包括国际贸易纠纷及中国海关事务,在多宗涉外和外国仲裁和诉讼案件中,提供法律意见或作为中国法律专家证人到英国、新加坡、俄罗斯和香港等地的出庭作证或者提供法律意见。


此外,潘立冬律师多次作为演讲人在国内外各类研讨会和为客户进行过法律演讲;多次为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公司提供过专业讲座;多次作为演讲人在IPBA(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国际会议在美国、英国、欧洲、香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进行演讲,在IBA国际会议进行演讲,在英国英格兰与威尔士律师公会国际会议进行演讲; 在AIJA国际会议进行演讲;在世界律师大会进行演讲;在纽约市律师协会会议发表演讲;为多家公司提供合同法、公司法、仲裁和诉讼、信托及民事、保险、知识产权、劳动法、公司内部管理等的培训;为中国广东、北京、上海的德国商会、意大利商会、日本商会,新加坡商会和美国商会等商业组织主讲法律讲座。


潘立冬律师在国内外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其中包括: “Court Clarifies Statute of Limitations for Civil Cases”、 “A Guide to Commercial Contracts under Chinese Law”和 “Recent Development of Compensation for Trademark Infringement and Unfair Competition: Discussion of the Leading Cases on the Biggest Claim in China”;《中国国内贸易法律事务研究》、《国外仲裁裁决及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执行》《中国法院如何执行香港法院判决》、《公司并购事务法律研究》、《商品交易和其它交易中的识产权保护》、《TRIPS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等文章。潘立冬律师还与德国律师合作主编并出版了包含德语、英语、中文以及日语四个版本的《中德两国的劳动法及税法》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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